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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并购的一般程序
1.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从宏观上确定并购目的、实施可行性与战略意义;
2.制定并购计划与方案:确定并购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企业标准,并购方式和支付方式等;
3.寻找目标企业:依照既定标准进行甄选并对该企业的股权结构、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债权债务等信息进行收集与核查;此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确定并购意向;
4.意向确定后,对被并购方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双方就并购方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人员处理等具体问题进行谈判;在交易价格方面,一般以底价为基础,通过招标、投标等确定成交价,自找对象的可以协商议价。被并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交价,要经产权归属的所有者代表确认;
5.签订并购协议;
6.实施兼并方案并办理产权转让交接及企业变更登记;
7.对企业进行整顿,包括对经营管理结构,经营模式,文化融合等进行整合。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一般程序
1.要约收购的一般程序:达到要约收购的条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30% 时,若还继续收购的)——向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发出收购要约——完成收购;
2.协议收购:与目标企业达成收购协议——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履行收购协议。
(三)外资并购一般程序
尽职调查(包括对目标企业情况调查,我国对外资并购的政策要求和主体资格要求)——制定并购方案——双方谈判——签订并购协议——文件准备及报送——实施并购方案——工商税务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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