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倾销的本质是价格歧视,即是否低于正常价值,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海外销售价格低于本国销售价格或者低于出口到别的国家的价格,则可能被视为存在价格歧视,将被指控存在倾销行为。
一般来说,倾销可以分为偶然性倾销,间歇性倾销,持续性倾销三种。
偶然性倾销是指企业在短期内在海外市场大量低价销售库存商品。一般来说偶然性倾销具有偶然性,是一种短期行为,往往不会被海外反倾销调查。间歇性倾销是指企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大量抛售商品,目的是为了获得垄断地位,从而再提高价格。该种倾销遭到海外强烈抵制。持续性倾销是指企业在海外市场上长期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商品,从而达到一种薄利多销的目的。该种倾销也被各国所强烈反对。
据统计, 2001年中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占当年全球案件的 15 %,2002 年则上升至 17 %,被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 36 起,列全球首位。截至 2003 年底,已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 576 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影响了我国近 200 亿美元的出口贸易。据世界贸易组织 (WTO) 报告显示,在 2007 年前 6 个月的全球反倾销诉讼中,有 1/3 都是针对中国。我国已经连续 12 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针对我国的其他类型贸易摩擦也显著增加。
反倾销调查案件涉及 4000 多种产品,基本包括了我国的一些包括彩电,鞋类等主要产品。反倾销发起国涵盖了我国的主要出口市场。不仅欧美等发达国家频频对我国实施反倾销调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墨西哥、印尼、泰国等也对我国发起了空前的反倾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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