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银监会统计资料表明,截至 2003 年末,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1.92 万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 20.36% ,不良资产已严重制约商业银行的发展。由于债务人通过各种方式逃废债务,地方政府又可能进行干涉,如何有效的处理不良资产已成为各银行的难题。
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尤其是不良贷款时,首先要对不良资产进行核查,进行分析统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一般来说,银行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成立清欠部门,专人负责与管理。
(二)聘请清欠律师负责具体的清欠事宜。 具体可以参阅本网站债务清欠版块。
(三)银行可与资产公司开展合作,把一些未经剥离不良资款委托给资产公司运作,依据信托法分享利益、共担风险或者将不良资产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通过招标拍卖、协议转让、诉讼追偿、国际招标、破产清偿等方式,加快处置进度,提高现金回收率。
(四)实施债转股策略,将银行的债权转为企业的股权,参与经营管理。
(五) 采取资产证券化方式,即将金融机构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