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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改制、辅导、发行和上市的全过程中都需要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证券业务大都是以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其中,从而确保拟上市公司改制,运行,发行和上市各方面都符合上市基本条件,遵守上市基本规则。在这过程中,律师既能预防法律风险,指导公司依法有效的完成改造与准备,又能及时处理纠纷,起到“消防员、指导员与医生”的多重作用。
(一)境内上市律师作用
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证券发行过程中,律师对其过程的整体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以进行指导协调,避免股份制改造中存在法律纠纷,对资产评估、验资、创立大会等程序的合法性把关,对股权设置和产权界定进行把关,制作包括企业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股权结构调整等相关文件,对发行人的内控制度进行完善与指导,比如公司章程,投资权限,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保证企业经营决策的合法性。主要包括:
1.改制准备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参与方案的设计,确保可行性,资产评估与产权确认,重大合同的审查,相应的法律调查,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
2.设立股份公司阶段:起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等重要的法律文书,确定股权结构方案和资产评估方案,起草公司改制以及股份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重要职位人选的任职资格,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比如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国有资产管理方案,出具其他法律意见书;股权证明,产权变更与登记;
3.辅导期: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公司规范化运作出建议,进行相关的公司上市的培训与讲座,审查其它法律文件;
4.准备申报阶段:起草审查包括股票承销协议、委托资产评估、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等重要的协议等,参与股票发行方案的设计,确定发行办法与价格,出具发行申报材料中必备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协助申请上市;
5.上市后,对并购,合并分立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资产置换和资产收购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公司增股和增发出具法律意见书,对股票暂停和终止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二)境外上市律师作用
由于我国的法律与外国的法律有一定的区别,尤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区别就更大了,加上国内企业并不熟悉海外上市规则与要求,而境外中介机构往往在沟通方面甚至诚信方面存在诸多弊端,这样很容易导致国内企业在赴海外在申请上市中难免出现差错,甚至上当受骗,而涉外律师将能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涉外律师主要起到以下作用:
1.为公司提供拟上市地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替公司完善相关的章程、协议、制度;
3.密切配合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为公司委托承销商、代理商时提供法律支持;
4.为公司发布的决议、通知提供法律审核;
5.为公司上报的材料、报表提供法律审核意见;
6.参与路演等;
7.挂牌上市后的其他法律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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