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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国刑事领域冤假错案率比较高,超期羁押现象比较严重。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政法机关每年度超期羁押人数一直维持在 5 万至 8 万人之间, 1999 年达到 84135 人, 2000 年为 73340 人, 2001 年为 55761 人。在 2006 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再审案件 48286 件,改判 15568 件。在 2005 年,全国法院共审理各类二审案件 488759 件,其中依法改判 62196 件,发回重审 31720 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接近全部二审案件的二成;而仅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案件就占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的 11.22% 。
另外,据有关专家分析,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死刑案件的冤假错案估计能减少20%~30%,反过来看,在此之前,我国的死刑案件存在比较严重的冤假错案情况。
???????? 近年来,尽管超期羁押现象以及刑事冤假错案有所缓解,但局势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还是公、检、法等部门的办案人员的主观原因。办案人员往往十分看重口供,进行“刑讯逼供”,不注重实体证据,或者凭主观推断,不认真调查,草率结案。而其中,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比较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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